裝修公司沒選對,發(fā)生裝修糾紛,光官司就打了兩年
由于裝修行業(yè)門檻低,隨便有點技術的人就能做裝修。業(yè)主在選擇裝修公司的時候千萬要小心。千萬別被那些無良的裝修公司給騙了,不但裝修做不好,而且還要面臨裝修糾紛的困擾。嚴重的話還可能要打官司。
兩年前,廈門的陳先生因與裝修公司發(fā)生矛盾,房屋裝修了一半就因裝修公司方面的原因停工了。從此業(yè)主陷入漫漫的訴訟之路。最近,該案二審開庭。在法官的調解下,雙方最終化解這場糾紛,但是業(yè)主為此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,得不償失。
事情是這樣的:兩年前,陳先生在廈門買了一套房子。陳先生與廈門某裝修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,合同簽訂后,陳先生向裝修公司支付了74300元,裝修公司也組織人員進場施工。然而,在施工過程中,陳先生與裝修公司因為裝修工程中期款支付問題產生糾紛,工程遂停工。
次年,裝修公司將陳先生訴至法院,而陳先生亦提出了反訴。經鑒定,裝修公司已完成裝修工程價款為75968.82元。為此,原審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裝修合同,判決陳先生支付裝修款等費用11168元。因不服一審判決,陳先生提出了上訴。
在法庭上,陳先生的代理人當庭表示,該裝修公司在裝修了50%左右后即撤場,造成了房屋近一年時間無法居住,陳先生在外面租房造成了直接損失20000元,裝修公司違約在先。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,改判裝修公司支付延期違約金、房屋閑置損失、裝修費用合計5萬余元。
金正園監(jiān)理表示,此案案情并不復雜,矛盾也不突出。如果業(yè)主在簽訂裝修合同時多點心眼,矛盾不會發(fā)生。也不會被裝修坑,而陳先生也早就入住新房了,節(jié)省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。